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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莉

2022-02-22 15:52 

跆拳道双国际级裁判员 包 莉


【简介】

包 莉,女,甘肃天水人,硕士研究生,讲师。跆拳道竞技国际级裁判,跆拳道品势国际级裁判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现就职于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武术、跆拳道高级教练员,跆拳道黑带五段,武汉体育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9年和2013年分别被国家体育总局选调为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和第十二届全运会跆拳道决赛裁判员;担任2014年第二届南京青奥会国内技术官员;参与2010年广州第16届亚运会跆拳道和2011年深圳第26届世界大运会跆拳道比赛工作;2018年7月执裁跆拳道国际公开赛(国际跆拳道韩国公开赛)。

主要执裁经历:100多次担任甘肃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山东省、深圳市跆拳道比赛的裁判员,在比赛中多次担任裁判长、副裁判长、录像审议组长、仲裁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位。60多次执裁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冠军赛、精英赛、青年赛、少年赛和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执裁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比赛、第十二届全运会跆拳道比赛。执裁全国第七届城运会跆拳道比赛和首届青运会跆拳道比赛。参与执裁了10多次国际跆拳道赛事的比赛工作。

主要学术经历:发表《大众跆拳道与社会时尚》等论文10多篇;主持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武山武术文化历史与开发研究》、《大学生体育核心素养培育与高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研究》等4项;参与教育部《基于体育本体论的当代体育异化问题研究》等课题3项。

主要获得奖项:曾获甘肃省大运会铁饼第二、标枪第三、4X400米接力第三;四年一度甘肃省兰州市“优秀裁判员”;获四年一度“甘肃省体育竞赛管理先进工作者”。甘肃省大运会科学论文报告会三等奖;甘肃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运动会“优秀裁判员”;江苏省第十八届省运会高校部跆拳道比赛“优秀裁判员”。吉林省第十八届省运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甘肃省大众跆拳道比赛“优秀裁判员”。体育竞赛方面带队参加市运会,获女乒冠军,女排第三,广场舞一等奖;长跑比赛女子个人第二名,团体第三名。 教育教学方面获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校优秀“十佳教师”;江苏省本科院校首届青年体育教师微课竞赛一等奖。

国家级比赛奖励:多次获得2010-2015年全国跆拳道冠军赛、锦标赛、精英赛“优秀裁判员”;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多次获2011-2016年全国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冠军赛比赛“优秀裁判员”;2013年全国中学生跆拳道锦标赛“优秀裁判员”;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担任江苏省跆拳道队技术指导,所在团队获男子-58kg冠军、-68kg冠军、女子-57kg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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